西部民族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

AStudyontheInteractiveDevelopmentofTusiSystemandNationalMinoritySportsCulture

李莹,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

元明清时期,中央朝廷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以夷治夷”的土司制度,在土司制度盛行的少数民族地区,极具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土司制度有了交流融合,本文以文献资料发、田野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互动发展过程中的外在条件及内在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两者互动发展是土司体育新文化萌芽、形成、发展、变迁的根本动力。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土司制度互动发展土司体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土司体育文化研究》(课题批准号13xty),阶段性成果。

元明清时期,中央朝廷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以夷治夷”的土司制度,在土司制度盛行的少数民族地区,极具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土司制度有了交流融合,在其互动发展的过程中外在条件及内在机制是土司体育新文化萌芽、形成、发展、变迁的根本动力。

(红衣者为本文第二作者—李雨衡)

1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互动发展的外在条件

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互动发展的外在条件包含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复杂的社会历史环境及频繁的战争环境。外在环境条件对西南土司体育文化互动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新的土司体育的萌发提供了可能性。

1.1自然地理环境

一定地域内的地理环境是一个民族长期繁衍生息的空间条件。历史自然环境是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发源的基础,两者的互动发展必然建立在自然生境基础之上。古代元明清时期,西南独特的地理环境生态圈中,地形、地貌错综复杂,各地气候条件差异极大,自然条件相对恶劣,还聚集瘴疠毒气,危及生命,让人望而生畏。对西南土司地区险要、荒僻的地理环境状况在史料都有诸多描述:《明史·徐问列传》中贵州巡抚的徐问,对土司区的环境做了描述:“两广、云、贵土司,深山密菁,瑶、僮、罗、僰所窟穴……”、《清史稿·地理志》记载了贵州土司地区形势的险要:“八寨厅,府东九十里,明夭坝(干)土司地,雍正六年,平苗疆置(八寨厅),(厅)西,得鹿山、大登高山,均险要。”《岭外代答》载“大抵早温、昼热、晚凉、夜寒,一日而四时之气备”,“盖天气郁热,阳多宣泄,冬不闭藏,草木水泉,皆秉恶气…人生其间,日受其毒,元气不固,发为瘴疾。”梁河名人李根源对潞江土司区自然地理、气候、生态环境及生物生态、瘴气及瘴毒的记载:“(潞江)江面之阔,倍于澜沧,水势激急,波涛汹涌……附近各地,总名曰潞江坝……坝中地势凹下,四山高遮,空气不得舒泄,故气候炎热,隆冬热度犹在摄氏八十五度(此数据可疑)以上,巨蛇毒虫以白鳝、虾蟆为最恶;榕树最多,有巨至十人围以上者,凡热带所产之物,江之两岸无一不有,一岁三获,瘴疠最剧;清明至霜降,行人过此不能住宿,宿则多中哑瘴而死,故当瘴气发生时,商旅为之裹足,是时,坝中汉人亦皆迁往山上,无复敢以身尝试者。”新化是新平县著名的瘴气浓烈的土司辖区,其地“山高土旷,气多炎燠,谷深林密,草木不黄,新化逼近江边,常有瘴疠。”保山人吴世钦的《潞江谣》就形象再现了云南潞江流域土司区地理环境的险要:“山矗矗,云万幅;水汤汤,气蒸燠;怒江流,横山麓;六月交,不可触;噫!行人不敢宿;地热如炉,烟涨平芜;鸟飞欲绝,但闻鹧鸪;我行至此,亦胡为乎;边事孔急,志卫乡闾;亲犯瘴疠,曷遑遑居?”在史料记载中古代西南土司区的原态自然环境可谓地多山险、深谷险壑、凶恶之极。

西南土司地区僻处边陲,地理形势险阻,恶劣的生态环境是土司制度设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历代中原政治家的心目中,西南边疆都是“蛮荒之地”、“化外之域”。史称:“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各处蛮夷边境,地皆炎瘴,人皆顽梗不可以中国之治(法)治之。故鉴于西南土司地区气候条件较为恶劣,北人南来,多未习风土,常因烟瘴而死,导致中原士大夫多不愿仕其地,遂使封建中央王朝不得不重用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来管理本土事务。志书所谓:以山川险远,鞭长莫及,特设土司以治之。朝廷派遣的内地官员无法适应当地的生存环境,轻者大病,重者丧命。《隋书·地理志》云:“自岭已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疠,人尤夭折。”明杨慎的《元谋县歌》载,“遥见元谋县,塚墓何累累。借问何人墓,官尸与吏骸。山川多瘴疠,仕宦少生回。三月春草青,元谋不可行。九月草交头,元谋不可游。嗟尔营营子,何为歘来此?九州幸自宽,何为此游盘?”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地域差距、环境恶劣也是元明清王朝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立土司制度的初衷之一。

毋庸置疑,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两者都存在、发展于同样的历史地理空间。西南边疆迥异地理环境造就了具有历史性、区域性特征的土司制度,也孕育了能与当地生态环境和谐共处的少数民族体育。两者在严酷的生态环境中没有形成对立的关系,反而,绝大部分土司区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在土司社会依旧保持着原有的运行态势及演进轨迹。这就说明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具有和谐共生、互动发展的良好关系。

1.2社会历史背景

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互动发展之初,西南土司区处于封建领主社会。在中央朝政推行土司制度来实现“大统一”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固化了“蛮汉分治”格局,土司区的社会历史背景复杂多变。上节提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理环境特殊,自然条件恶劣,瘴疠较重,流官多不愿赴任,这是土司制度推行的客观原因。然而主观原因在于,由封建朝廷直接委派流官前来统治,如果生搬硬套内地汉族地区的统治方式,不切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定会管理无方、统治受阻,致使边疆地区局势动荡。因此,为了实现天下一统的局面,在当时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封建朝廷通过权衡利弊之后,意识到唯有借助于土司的势力方能达到控制边疆各方局势,缓和民族危机,进而巩固自身统治的目的。于是,沿袭历代“以夷制夷”的民族政策,设土官以自治,决意借助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的力量来确立王朝势力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封建统治。土司制度逐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必然选择,由此导致王朝政权对土官(土司)的倚重与认同。

于封建朝廷而言,通过多封众建土司,既可以笼络少数民族上层分子,顺俗而治,缓和地方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业已存在的种种矛盾,又可以通过这些受封的土司去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从而达到“以夷制夷”的政治目的。这是元明封建统治者基于自身统治的需要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一种制度性选择,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推行“以夷制夷”政策的必然产物。

土司统治者统治管理土司区,可用“如鱼得水,游刃有余”来形容。首先与朝廷委派的内地流官相比,土司确实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土生土长的地方土官,适应当地环境,经得起酷暑瘴疠,既知土民的风俗习惯,亦谙本民族地区的实情,加以血缘和地缘关系等因素,土民率多信服之,利用土司在本地的威望,土司常以本地的方式解决治下纠纷;与稔知一切的土司相比,内地流官既适应不了当地生存环境,还不懂当地风俗习惯,不通少数民族语言,使官民彼此间难以沟通,情愫隔阂,导致无法行使政令,完成不了治边大任。总而言之,古代西南边疆土司区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复杂的历史背景,土司与流官相比,优势不言而喻。封建朝廷自然趋之若鹜,最终导致土司得到了巨大的信任及权利。土司制度实际上是中央朝廷强化边域统治的工具,而封建王朝也是土司制度赖以存在的靠山,绥怀弱者,抑制强横,使朝廷与各土司之间长期保持密切和融洽的联系。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利用,可谓:“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凡所调遣,莫敢不服。”

土司既得朝廷的赏识,还能安顺土民。土司多为部落头人或官豪势要,世居其地,世长其民,世代相袭,不乏权势与地位,在民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社会基础堪称牢固,社会组织根深蒂固。而土司尊重民族习惯,熟知当地的风俗,在统治时采取随俗而治的措施,尽量不去触动和改变土司地区的原有的社会文化基础和民俗习惯,主张依少数民族之俗。于是土司各代继承了民族优良传统,制定了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从其自身的统治利益出发,也一定程度上维护着土民的利益,顺应民意,注重民族情感,在彼此之间建立起较为牢固的民族感情与认同关系。在道光《广南府志》中就有:“先时止有夷人,风俗浑朴,畏土司如神明”的记载,说明土司与土民之间已经形成一种特殊的民族感情,即土民信服于土司,土司为了自身的利益也相对维护土民,从而建立了相对牢固和持久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不可否认,实行土司制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地区的社会秩序出现了一定时期的安定。边疆各民族土司区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局面,免却了长期战乱带来的破坏,不致于流离失所,祖祖辈辈安心生活在一个地方,进行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出现短暂的安居乐业之情景,初步实现封建王朝“大统一”意志。

元明清时期,朝廷利用土官,土官依附朝廷。中央朝廷利用土司在当地掌权的诸多优势,采取“以夷制夷”的治边策略,为边疆带了一定时期安定的光景,这样的社会历史环境,为土司制度和少数民族体育的互动发展带了生机,土司对民族风俗的尊重认可,对少数民族体育在土司社会发展打下了稳定的基石。

1.3战争环境

在土司统治期间,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军事斗争激烈、战事频繁。各地土司均面临纷繁杂乱的战争环境,主要有三方面的矛盾冲突:

首先,西南边境常有外夷侵扰,在史书中多有记载,《云南省志?民族志》载:“土司被朝廷视为守土安邦的藩篱,具有19世纪中叶,缅兵始出没为患,边事日棘。伊洛瓦底江下游新崛起的木梳王朝,于年派兵进扰景洪。被清军和傣族土司士兵击溃。”王昶在《征缅纪略》载:“其土司、头目、夷人,千百为群,皆荡析离居,或随军营,或依附相率土司栖止,而缅甸、葡萄牙、英、法等国不断侵扰。足见土司成为外敌入侵不可逾越的屏障。其次,土司受中央王朝调遣出征极为频繁:景泰六年()冬征调酉阳土兵五千,乃以“部民技击可用者千余人前赴大军”;成化二年()调冉简斋兵镇压四川叙州戎县“都掌蛮之乱”;弘治十四年()调酉阳兵五千协剿贵州贼妇米鲁;正德七年()同石柱、建始土司一起参与对四川方四领导的农民起义的镇压。土司武装成为倍受中央王朝重视的地方武装力量。第三,土司还需镇压土司区内部动乱,既包括土司、土舍、土目家庭内部的矛盾,又包括土司区内的土民反剥削压迫斗争。如宣统元年(),车里宣慰司发生了勐遮土司刀正经、头人帕雅罕亮争夺土司职位的战争,车里宣慰司召片领刀承恩已经无法控制局面,遂多次向普洱道台和云贵总督告急。云贵总督李经义只好派云南和河口镇越路下段巡防营管带柯树勋率领巡防军名进入西双版纳,采用“剿抚兼施”的办法攻克勐遮,平定土司内乱。由此可见,土司统治者身处混乱的战争环境,萌生军事体育的需求,为土司制度和少数民族体育的互动发展带了刺激性需求。

2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互动发展的内在机制

互动发展机制指一个整体内两个重要部分之间的互动关系及方式。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体育互动发展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过程。土司制度是两者互动发展的前提基础,少数民族体育是两者互动发展保障依托,两者互动发展过程中分别具有功能、保障机制。

(图表1互动发展内在机制图)

回看历史,社会制度对整个历史进程、社会发展及变迁都产生重要的影响,进而改变、支配或决定着历史发展的方向及结果。在民族体育变迁史上,人类的体育活动往往对社会的发展变迁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政治制度是影响少数民族体育发展方向最为重要的内在机制。

2.1土司政权机构日渐完善是少数民族体育发展的保障

尽管西南各族、各地土司区对于各个层级的政务系统及系统内的土司及其自署职官称呼不一,但各地土司衙署都已经不同程度地形成了立法会议、政务机构的职官结构,而且还建立了内务系统、行政系统、司法系统、军事系统、监察系统、屯务系统、督征系统等政务运行系统。这表明,历经各代土司统治者建立、改革、调整、补充,土司政权机构逐渐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体系。

据《云南傣族土司文化研究》记载: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包括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召片领司署——车里宣慰使司,是介于行省与郡县之间的证券机构,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形成了一个以土司为首的“官家”统治集团。以“召片领”为代表的领主领受中央王朝册封为宣慰使,设有一套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权机构:土司下设事议厅,由议事庭庭长和十二位受封的山官头人组成。议事庭庭长傣语称“萨迪龙”,总揽宣抚司署内的行政、司法、财税等大权,并统帅大小官员,权利在“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十二位议事庭成员受土司委任。正印土司统领下的封建统治集团,还包括土司衙门中不同等级的大小属官。官位以责分工:“召龙帕萨”是召片领的内务总管,管理内府金银财物、钱粮仓库,统筹重大活动的安排,如关门节、开门节、泼水节时召片领去佛寺祭祀、加封任免官员、召勐。祭祀时组织举行仪式,巡行时组建仪仗队;“召龙纳扁”负责督促内议事庭各部门工作;“召龙纳干”是召片领的贴身保卫、随从。负责外事工作,接待外来官员,监管弓弩;“召龙纳掌”负管理饲养、训练大象等事务,兼理会计;“召龙纳贺”负责仪仗队的枪矛管理,巡行时组织安排仪仗队。还有管理武装的“昆悍”,有负责通讯联络的“波板”,有司文书的“昆欠”,有管水利的“板闷”,有管村社寨神的“波摩”,有管佛寺的“波占”,有组织领导男女青年活动的头头“乃冒”和“乃少”等。土司还依靠封建领主在政治上的至高权力,将劳役分派给各村寨百姓。在南甸土司府衙调研时,发现南甸土司曾设置的劳役分布:遮哈寨给土司守门;贺戛寨、得党寨管理监狱;恩发寨、遮毕寨抬轿子;洛阳寨负责送信;芒弄寨当侍从。还有固定的“守坟寨”、“抬轿寨”、“洗碗寨”、“扫地寨”、“洗澡寨”、“扛大旗寨”、“挑水洗碗寨”等徭役寨供土司使役。

土司统治下的政权机构设置完善,大小属官分工细致。上层权力的管理权限,底层土民奴役劳工,都设置了具体的操作条例。从人权的角度看,虽然对土民的剥削和劳役统治较为残忍和不公,但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土司的行政机构设置严密,上下层阶级分工清晰。在这样清晰的职位分工下,少数民族体育在发展时有了根本保证和依靠。特别体现在民族节日、宗教祭祀时内务总管“召龙帕萨”,就会统筹安排重大活动,在傣历新年泼水节时举办赶摆、嘎光;祭祀时组织举行赛龙舟;“召龙纳掌”负管理饲养、训练大象等事务,保证了象术的发展;管理武装的“昆悍”平时负责士兵进行武术训练,对传承民族武术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有土司文书的“昆欠”负责教化土司弟子,保证了土司弟子学习土司儒学体育的机会。

随着土司制度的推行,土司政权机构设置日渐完善,虽然体育还没有明确的职位分工,但是间接的依附在其它的职位中,出现了类似“专职专人专管”的可喜局面,土司体育的发展得到了隐形的辅助。这是在古代难得见到的局面,这对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与繁荣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所以说,土司政权机构完善是少数民族体育发展的保障。

2.2完善的土司兵制促进军事武艺突飞猛进

土司统治者面临抗击外壤、朝廷征调、镇压内患的战事压力,产生了巨大的军事需求。在边远的西南边疆土司相当于“国中之国的土皇帝”,负有封疆固土的神圣职责。历代土司面对战事之乱,为了身负所责,都效仿他们祖先做法,建设和发展自己的武装力量。故土司统治者在军事上实行土兵制,谓之“土司兵”,俗称“土兵”。

土兵制的推行使各地土司都建立起严格的军事制度,对于土司招兵、练兵、管兵体制记载在史料中多处出现。据《德宏土司专辑》记载:“宣抚司衙门很早就蓄养差役,成为警卫部队,逐步演变为统称的‘土司兵’,也叫做练。团练实权操于土司手中,团总的兵总称团丁或团练、团兵。团练兵制仍沿袭旧制,以民间壮丁为基础,“聚则为军,散则为民”,在无战事的年份,霜降操兵每年一次,集中部分人员打靶,集训。《百夷传》载:“无军民之分,聚则为军,散则为民。”以上的全民皆兵制,使士兵各有份地,平时为民,耕田种地,战时为军。同时说明土司统治者对军事兵制格外注重,史料中多处记载了土司兵制的实施办法。民国《永顺府志》卷二载:“司治二里许,有教场坪,土人常驻于此处演武。又西北五里,有搏射坪,又北五里曰射圃,地势均较宽敞,土人每于此搏射。”以上史料记载充分说明土司对军事训练的重视,对士兵训练内容、时间、方式、场地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军事训练的法典规定。《德宏土司专辑》记载:傣族土司头人在各村寨派“昆悍”管理武装军队,由“召龙纳赛”考核任命,授予“叭悍”、“炸悍”、“先悍”等不同等级的军衔。“昆悍”负责在农闲时节召集本村青年习练武艺,有训练教授村寨青少年习武打仗的责任。平时维持治安、逮捕犯罪,战时自备武器粮饷,听从征调。遇有战事,由“召龙纳花”率领各陇各寨“昆悍”出征。土司设有专门负责练兵的“昆悍”,保证了士兵军事训练的质量,无形推动了军事武艺的发展。

在严谨的军事制度下,土司治下士兵因训练有素、英勇无畏、骁勇善战。历史上出现了“土司蓑衣兵”,身披蓑衣,手持长刀与弓弩,往来穿梭于各村寨的深山丛林中射杀英军;土司军队中有一支“白衣没命军”,此乃南诏土司最为精锐的沙场宿将;广西土司军队“粤右俍兵鸷悍,天下称最”;石柱宣慰使秦良玉所统率的“白杆兵”,是明代土家族“土兵”中的精锐力量。以上史事表明土司军队组织严密,纪律严格,实为土司在军事上的一大创举,标志着我国古代土司军事训练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土司兵制逐渐完善促进了少数民族武术、骑射、板鞋竞速、象术等军事体育的发展,使军事武艺突飞猛进。

2.3土司宗教制度保证少数民族体育的社会地位

民间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更是一种悠久的文化遗存,每一民族因其特殊的自然、文化环境,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民间信仰。据考证,每一民族的民间信仰基本上都会伴随祭祀某一特定的神灵,或为祈福酬神,或为驱鬼免灾。但无论是祈福还是亡灵祭祀,都需要肢体动作来表达,此时的身体活动就以少数民族武舞的身影出现。到了元明清时期,封建的土司社会被统治者注入了宗教“灵魂”,于是“天赋神授”的君权思想就深深存在于愚昧的土民心中。

土司统治者需要宗教作为精神武器,来整合社会意识和信仰体系,实现各民族、部落的统一,达到巩固自身政治地位的目的。笔者在南甸宣府司署调研时发现一张“南传上部僧人与土司合影”的珍贵照片,说明历代土司都重视宗教信仰的建设,每逢重大宗教活动,土司都亲自参与或主持祭祀、祈福仪式,土司虔诚积极的宗教态度,使土司宗教武舞体育有了坚强的后盾支援。史料记载:明代孟连土司派4个土目头人,前往勐安瓦(缅甸古都,南传上座部佛教圣地),迎来佛经和佛像。从此佛教信仰传入西南边疆,傣族土司对佛教的大力倡导,主观上是利用宗教从精神上控制民众。《中华风俗志》:“四月八日祀神,诸庙皆有船。四月中,择日下水,击昼鼓,集人歌以棹之。至端午罢,其竞渡也。”这段记载说明赛龙舟也是祀神的宗教仪式,潞江宣抚司“召片领”——线如纶土司在位期间都组织永昌府土司区(永昌府位于现今保山、德宏,曾设置境内外土司共一百三十九家)的龙舟比赛,以赛龙舟的形式祭祀祈福。成臻铭学者在《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书中提到:战争与祭祀在土司区是至关重要的两件大事,土司区大都临时设立军事指挥官和祭祀官。在卓克基长官司,每个龙坝额设藤牌手名,名藤牌手均由百姓担任。官寨或喇嘛寺平时念大经时,藤牌手进行操练表演,以壮其威。土司对祭祀的重视,显现土司区敬神、畏鬼、辟邪的心理特征。历史还记载:纳西土司进行重要节庆祭奠必跳“东巴跳”;土家族土司赋予摆手舞“祭祀先人、求福娱神”的宗教服务功能,在位土司每三年都要在老司城举办大摆手活动一次。摆手活动期间,人们摆手唱歌、摆手跳舞,共同进行封建宗教祭祀仪式;另外在藏区土司社会,锅庄舞是藏族土司祭祀的主要方式,肩负宗教文化传播使命,逐渐成为藏族同胞祭祀习俗、历史文化的缩影重现;傣族土司区长期规律的举行祭祀性的嘎光仪式久盛不衰。以上记载充分表明土司头人本身具有本民族的宗教信仰,对宗教大力倡导,这种积极态度是试图利用宗教思想麻痹民众,实现剥削阶级的专制统治。宗教得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倡导和护佑,在传播的过程中,又反过来竭力维护阶级社会的秩序制度。这种互补关系,表明宗教在土司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

总之,土司地区宗教制度得到了全民化的实施,为土司武舞体育的保持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宗教观念支配下,各项祭祀武舞体育活动,成了土司区各种祭祀、祈福、娱神道具。宗教祭祀仪式渗透到人们的各项生产活动中,土司武舞体育的祭祀功能不断强化,成为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仪式,原始宗教推动了民族武舞体育的流传和发展。土司利用宗教仪式中身体活动延续土司体育文化,利用精神信仰促进土司体育心理传承,客观上宗教仪式为土司武舞体育发展提供时机,土司宗教制度也确实保证土司武舞体育的社会地位。

2.4土司教化制度促进少数民族体育的有效传承

为巩固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思想控制,元明清三朝十分重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和文化控制。明朝定鼎以后,朱元璋下令“诸土司皆立县学”,明中央王朝要求:“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革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封建中央王朝致力于在土司统治地区推行儒学教育,进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诸土司施加必要的影响和进行有效的控制。为了使各地土司能够尽忠职守,执行中央王朝的政令,服从中央王朝的统治,明朝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土司子弟进行封建教化,将入学读书和习礼当作土司袭替的必要条件和必由之路,要求各地土司严格遵照执行。中央王朝的指导思想无非是要求土司子弟必须入学读书,接受封建教育,以便为封建王朝的政治统治服务。因此,明朝统治者显然把遣土司子弟入学当作制驭土司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推崇儒家大统一思想,为统治者实现天下统一提供了合理的政治理由。

明王朝在西南土司区大力推广以儒学为核心的文化教育,强化教化制度,随着封建教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广,不仅有利于王朝中央对边缘地区的政治统治,同时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使这些地区“类皆蛮夷,不知礼仪”的状况有根本的改变。历史上对各地土司兴学多有记载:“酉阳宣抚司冉兴邦‘疏请按汉区州县例,建立学校’(乾隆《酉阳州志》);‘永乐六年夏四月,甲辰,设四川重庆府卫酉阳宣抚司儒学’(《明太宗实录》卷七十八);‘永乐七年六月,四川酉阳宣抚司冉兴邦遣头目龚俊等贡方物,谢立儒学恩’(《明太宗实录》卷九十三);‘土官子弟,编氓多愿读书,宜设学校教之,置云南沅江的儒学’(宣宗实录》卷明永乐四年)。”土府儒学于正统十二年(年)设立后,逐步“增广生徒”,造成了“崇儒重道”、“群才辈出”的结果。如云南丽江土知府木增,史书载“云南诸土官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干崖二十二代土司刀安仁(年-年),也为儒学造诣较深的土司之一。大批边疆土司子弟接受教化,特别是研习儒学,从而使儒学成为少数民族特别是上层统治阶级子弟走上仕途或继承土司的必修课,增强了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儒学的力度,客观上促进儒学的兴建及其发展。儒家文化长期成为西南土司地区官方的正统学术,儒学中的“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成为土司教化的核心。其中射、御是技能教育,属体育范畴。儒学在土司弟子之中的兴建普及,包括儒学中的体育技能也得到了较大提高。

综上所述,中央朝廷为了加强对西南土司区域的控制,以儒学为宣扬社会教化的主体,要求各地土司“皆立儒学”,儒学的本质是进行社会治理,强调社会等级的客观存在,调和稳定社会秩序,用以强化统治力量。这是明清政府实施“儒化”的统治策略。在土司儒学教化过程中,硬性规定土司弟子必须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无形中为土司贵族弟子提供了直接接触体育运动的机会,这样的举措对礼射、御车、投壶等教化体育项目发展有了较强的促进作用。土司教化制度为土司体育的发展传承提供了相对固定的传承场所、传承时机和传授者,规范了儒家土司体育的传承制度,真正达到了有效传承。

2.5土司经济结构促进贵族体育发展

元明清时代,土司统治下的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都处于封建领主经济阶段。领主制经济是指领主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经济制度。在这种经济制度下,土地全为领主所有,劳动生息在领主土地上的人民,就要负担无偿的劳役,甚至成为土司家世袭的奴仆。

土司对土民进行剥削和奴役名目繁多,如土司领主规定:遇土司冠婚丧事,土民要向土司送礼和服劳役。各村寨头人除按规定送银两外,还要贡纳槟榔、茶叶、烟草、白布、大米、酒、猪、牛等。据傣文案册《勐笼土司对人民的各项负担分配册》记载:各火西的百姓每年收获后必须按对数计算上交谷子给土司、头人,百姓宰牛时,须向土司贡献大脊肉一条。从以上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土司对土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及榨取,使土司区的经济结构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高高在上的土司领主家财万贯、有钱有势、生活奢华,而作为奴隶的土民却一贫如洗,只能温饱,还要备受剥削压迫。这种封建领主制度是相当落后,等级特权使土司吏治越发腐败,注定不能持久。虽然土司经济制度的不公平性是主要特征,但是从经济结构的逻辑上看,土司富裕的生活条件,为土司体育的发展还是带来了机会。

所以作为各少数民族最高统治者的土司贵族,生活水平代表了该民族最高生活标准。随着土司日积月累的经济财富,生活娱乐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吃喝享乐在当时土司贵族广为流行,可谓浮靡奢侈。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种种行为,无不宣示着土司贵族生活方式的尊贵特殊。笔者赴南甸、孟连宣府司署调研时搜寻到土司过寿时、土司夫人去世时的照片,土司出行时的轿撵,场面气派非凡;后赴酉阳冉氏土司寨邸调研时看到展厅展示着末代酉阳土司——冉元龄所穿袍服雍容华贵,日常所用器皿都是金铸,还陈列了许多土司曾用的物件:高级的世界名牌墨镜、钢笔、手表等奢侈品。这样的高端经济消费形态滋生了土司权贵对贵族体育的追捧,例如酉阳土司贵族们借捶丸运动比富,其杆镀金镶玉、丸球制作也颇为讲究,成为了他们娱乐挥霍的媒介,极为奢侈。由于捶丸活动是明代高雅的消闲娱乐活动项目,不是简单的体育游戏,而是隐含的一种身份、地位等权力关系在里头的所谓“深层游戏”,只有土司等富贵人家才能有机会把玩,这时贵族所从事的体育活动成为了他们娱乐挥霍的媒介,因此处于社会底层的百姓是很难从事这项活动,只有充当服务人员罢了,故捶丸只是土司贵族官僚独享的贵族运动;在土司贵族圈“傣戏”也是土司独享体育之一,傣戏是当时视听的高级享受,也是土司贵族身份的表征;另外土司利用手中职权将摔跤列为司署娱乐的主要内容之一,土司府衙还明文规定,土司区禁止土民私自进山围猎、下河捕鱼,特意发放渔业执照及猎户牌。土司借助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利,下令民间不得打渔、狩猎,使这些土司喜爱的体育活动逐渐形成排他独享特征,深深打上了封建阶级的烙印。

土司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热衷贵族体育活动,这种主观能动性客观上推动了贵族体育的发展。同时贵族体育能显现土司贵族的荣耀感和优越感,体现显赫的贵族身份地位,满足土司的虚荣心理。而且土司的生活作风具有示范作用,是百姓模仿崇拜的对象,这样对贵族体育的发展起到引领、带头、楷范作用。因此,土司经济结构促进土司贵族体育发展。

2.6土司朝贡制度对少数民族体育发展起到借鉴融合的作用

中央王朝对西南蛮夷的治理实行土司制度,贡赋制度是其主要内容之一。在土酋归附后,土司须向中央王朝纳贡输赋。土司向朝廷进贡是上下级关系的表明,也是土司臣服于朝廷的主要证明。土司时期,土司地区与封建朝廷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较为稳定的贡赋关系。

朝贡多为年例朝贡、请职朝贡、喜庆朝贡和谢恩朝贡等类。朝贡时,有土官亲自赴京者、有遣使朝贡者。这是一种隶属关系的表现,意味着土司地区归属中央王朝的版图。受册封的地方土司政权,必须臣服中央政权,年年来朝,岁岁纳贡。史书记载:据《明史?四川土司》载:“在明代,四川土司多为每三年一入贡,至于入贡的具体内容,各因其土产、谷米、牛马、皮布,皆折以银,而会计于户部”;《清史稿?土司列传》载:“有明一代,酉阳土司朝贡,据统计,达34次。”据《云南通志》载:“干崖四时皆蚕以其丝织五色土锦充贡。”据《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统计,车里地区自洪武十六年初次贡奉至景泰元年的67年间,进贡达30余次,以永乐年间为最多。贡舞的名目繁多,价值珍贵,包括黄金、象牙、犀牛、琥珀、珍珠、玉石、香料等珍奇物品。明永乐四年(年),第三任土司刀派送遣子进京贡象,朝廷设“孟连长官司”,官居正六品;清康熙四十八年(年),第十六任土司刀派鼎赴京贡象,被册封为“孟连宣抚司使”世职,官居从四品。在孟连宣慰司署调研时发现了“孟连土司受朝廷赏赐的壁画”)。以上朝贡记载说明各地土司都定期朝贡,并认为是土司应尽的义务。中央朝政为了巩固其“大统一”的地位,规定各地土司必须每年进京“朝贡”,然后朝廷对“蛮夷来朝”进行赏赐。土司与朝廷贡赋往返不断,这也是土司地区与封建朝廷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较为稳定的往来关系。土司或土司使者进京献贡,在京逗留或者沿途所见,使其大开眼界,对边疆以外的大千世界必然有所接触和了解,这对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以及落后民族提高自身,都提供了便利条件。朝廷内的宫廷体育与少数民族体育在这一来一往的朝贡过程中便有了交融。据《酉阳直隶州总志》载:“有明一代,晋酉阳土司冉载朝,袭之州职,公率入贡,具表贺即位。它日,王宫前列,帝之击丸,臣僚与诸土官同坐观之。”此文记述酉阳土司冉载朝,因任职谢恩赴京朝贡。“帝之击丸”中的击丸指捶打丸球,“捶丸”之意。当日恰逢皇帝举行捶丸比赛,土官与各位大臣同列而坐观球,这样的待遇使冉氏土司觉得三生有幸,无比荣耀。据重庆桃源镇酉阳土司城的讲解员杨玉施介绍:“酉阳土司冉载朝离朝后欣喜不已,回酉阳后照葫芦画瓢,把皇帝捶丸之乐,如法炮制的在土司府衙内开展。在土司别墅飞来峰的草坪上,筑捶丸场,东西数百步,在花木假山之间挖捶丸洞窝,邀约土司贵胄击球娱乐”。以上事例说明在冉载朝土司的倡导下,捶丸活动已经慢慢融入土家族土司的娱乐生活中,并在边疆贵族中盛行起来。还有曾盛极中原朝廷的古代游戏——投壶,竟出现在千里之外的西南滇王土司的随葬品中,可见土司与朝廷的交往关系较为密切。

总之,土司的朝贡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它加强了封建王朝对西南土司区的交流并加于督促及间接统治,一定程度上稳定繁荣了边疆土司地区。在土司入京觐见的过程中,亲身接触到宫廷体育,对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起到借鉴学习,交流融合的作用。采纳并吸收皇族的体育文化,促进了西南边疆土司体育文化多元化的发展。

2.7推行土司制度保障稳定的体育人口

土司制度是封建阶级剥削土民的落后制度,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土司实行的“份地制”经济制度是一种相对稳定牢固的土地制度,避免土民因失去土地而大量的迁徙逃亡,百姓有安家之所,能较为稳定的世代生活在一个地方,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土司治下民众是进行土司体育活动的中坚力量。稳定的体育人口及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土司体育文化发展的必需品。

其次,土司设置的“士兵制”,《百夷传》载:“无军民之分,聚则为军,散则为民。遇有战争,每三人或五人出军一名,择其壮者为正军,呼为锡刺,锡刺带兵御敌,余人荷所供,故行军五六万,战者不满二万。”这种全民皆兵制的制度,要求常备兵每年统一练兵习武,这些土司士兵就是最为强大稳定的体育人口。

第三,各族土司世居的村寨,每逢民俗节日、宗教祭祀,各地土司区均举办庆典仪式进行武舞体育活动,例如重庆土家族土司的摆手舞、藏族土司举办锅庄舞、傣族土司举办嘎泱舞、纳西族土司举办东巴跳。通过节令习俗开展民族武舞体育活动进行祭祀宗教,已成为土司体育主要的组织形式之一。这些盛大的体育活动,依附每个民族的信仰寄托,深得土司及土民喜爱,群众基础广泛。

总之,土司头人成为土司体育的领军人物,土司治下民众成为体育人口的主力军,以此保证土司体育的壮大发展。

编辑说明:原文发表于《贵州民族研究》年第3期。因篇幅原因,注释从简。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

编辑:李智环李联廉

编辑助理:张智林李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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